近日,汉滨法院执行局赴外省现场督促履行,历时72小时、跨越2000余公里,圆满执结一起股东知情权纠纷案件,既依法兑现了股东的合法权利,又保障了企业正常经营,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江苏某科技有限公司因股东知情权纠纷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位于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的公司原地址,提供2010年至2020年的股东会议记录、会计账簿及原始凭证,供张某查阅。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了解发现,被执行人公司实际位于江苏盐城,涉案账册凭证数量庞大,整整装了十几个档案箱。如果强行把这些材料转运到陕西汉滨查阅,不仅运费高,还存在材料灭失、途中损毁遗失等风险,将影响企业正常运转。
一边是申请人的合法权利要兑现,一边是企业的实际困难要顾及,执行工作一度陷入两难。
为打破僵局,执行法官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多次通过电话、线上等方式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讲清法律规定和实际困难。最终,双方当事人就查阅方式达成一致意见,将查阅档案资料的地点变更为江苏盐城。
但到了查阅现场,双方又因材料提供清单产生分歧,查阅工作一度停滞。为保障查阅顺利推进,执行法官赶赴现场全程监督,向双方当事人详细说明生效判决确定的材料提供范围。
经过多轮沟通协调,双方最终就材料清单达成一致。江苏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了完整账册材料,张某顺利完成全部资料查阅,案件执行完毕。双方冰释前嫌、握手言和,均对执行法官柔性办案、为民解忧的工作方式表达诚挚谢意。
一纸判决兑现权利,善意执行兼顾经营。汉滨法院跳出 “一刀切”的执行惯性,从案件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制定执行方案,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企业经营的冲击,用有温度的执行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汉滨区人民法院 徐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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