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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法院:劳务受伤索赔难 一场调解破僵局

来源:卓越陕西网|发布时间:2026-11-030

近日,c张滩法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思路,成功化解一起因提供劳务受伤引发的赔偿纠纷。

2024年3月,唐某受来某雇佣,在来某承包的农村自建房工地从事泥瓦工作业。施工期间,唐某被坠落的电机绊倒,从二楼摔下,造成左股骨颈、左耻骨、左髋臼多处骨折,住院治疗40余天,花费医疗费2万余元。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

事故发生后,来某先行垫付医疗费2万余元,另行支付赔偿金1万元。唐某出院后,双方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但因对责任划分及赔偿金额分歧较大,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无奈之下,唐某将来某、房主丁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20余万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经阅卷查明,本案事实基本清楚,但双方对立情绪较大。唐某因受伤后长期无法工作,家庭生活陷入困境,急需赔偿款维持生计;来某则认为唐某自身也存在一定过错,不应由自己承担全部责任;房主丁某则认为,房屋是两层以下农村自建房,且已承包给来某,自己不应担责。

在事实查明的基础上,承办法官考虑到,如果一判了之,不仅赔偿兑现周期长,各方心结也难以解开,极易引发新的矛盾。为实质性化解纠纷,法官决定以调解优先的办案思路化解矛盾。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采取“背对背”沟通与“面对面”协商相结合的方式:一方面向来某释法析理,明确指出其作为接受劳务一方,未尽到安全生产保障义务,依法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另一方面耐心安抚唐某情绪,结合司法鉴定意见及同类案例,引导其理性调整赔偿预期;向房主丁某厘清两层以下农村自建房发包的法律责任边界。

经过多轮沟通协商,三方对责任划分基本形成共识。历时近三小时,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来某分期向唐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9万余元,唐某自愿放弃其余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务工受伤,维权要注意三件事。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在农村建房、装修、物流搬运等领域较为多发,务工人员和用工方都应增强风险意识。

一要签好“一纸约定”。尽量以书面形式明确工作内容、报酬标准、安全责任,避免事后对劳务关系还是承揽关系各执一词。

二要留存“一套证据”。务工人员应注意保存工资支付记录、微信聊天、现场照片等材料;一旦受伤,及时就医并保留病历、票据,必要时申请伤残鉴定。

三要系好“一根安全绳”。用工方应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工具设备,做好安全提示;务工人员也应规范操作,切勿因赶工而忽视自身安全。雇主还可通过购买雇主责任险、意外伤害险等方式分散风险。(汉滨区人民法院 刘治婷)


责编:岳光明

编辑:孙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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