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23时许,甘泉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县屯大桥红绿灯路口有一只疑似受伤的鸟类在路面徘徊,无法正常飞行,存在被车辆碰撞的安全隐患。
接警后,甘泉县公安局环境资源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迅速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处置。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一只猫头鹰受惊躲藏,已暂时丧失自主飞行能力。考虑到深夜车流量较大,民警立即设置临时警戒,疏导过往车辆,防止其受到二次伤害,并同步联动县林业局、野生动物救助机构开展救助。

在专业人员到场后,民警协助将其安全捕获。经辨认,该动物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民警现场完成登记、核验和交接手续,将其移交野生动物救助机构进行专业救护。待其身体恢复、具备野外生存能力后,将择机放归自然。
此次救助中,群众及时发现并报警,公安、林业、救助机构快速联动,体现了甘泉县警民协同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成效。下一步,甘泉县公安局将持续深化生态警务建设,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巡查和普法宣传,严厉打击非法猎捕、交易、伤害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共同守护辖区生态安全。(甘泉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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