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乾县法院立案庭调解中心在调解工作中持续发力,两位调解员在一天内成功调解七件民事纠纷,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赢得了当事人一致好评。
案件一:2022年至2023年,原告夏某在被告冉某承包的某高校校区做防水工作。后原告按约定完工后,被告未按照约定向原告支付劳务费。原告多次催要未果,遂诉至本院。调解过程中,被告对案件事实和应支付劳务费金额并无异议,但表示现在工程未回款暂时无力一次性偿还。调解员与原告积极沟通,向其说明情况后,取得了原告的理解,促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案件二:2023年2月,原告刘某与被告陈某签订《建房协议》。约定由原告以包工包料方式承建被告陈某位于陈家洼村五组民房。合同签订后,原告即组织工人开始承建房屋。2023年6月原告按协议约定完成施工事宜,经双方结算,房屋总造价为214554元,被告支付170000元,下欠44554元尚未支付。调解中,调解员仔细了解案情,认真倾听当事人的诉求,在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后,调解员运用“把道理讲明白,把法理说透彻”的调解方式,组织原被告进行双方调解、背靠背调解,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调解方案,经过调解员入情入理的劝说,双方最后达成了分期偿还的调解方案。此外,两名调解员还成功调解了其它五件案件。
这七件案件的成功调解只是乾县法院调解工作的一个缩影,下一步,乾县法院将始终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以案结事了为目标,以多元解纷为主线,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为建设平安乾县贡献法院力量。(来源:乾县法院 闻亚弟)
责编:朱刚
编辑: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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