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汉台区法院执行局许正武团队顺利腾退一处案涉厂房。
2019年,李某和曾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李某长期租用曾某位于七里街道办事处九女村的厂房从事经营活动。2021年起,李某因经营困难一直未支付租金,曾某多次要求收回厂房未果,遂将李某诉至法院。经审理后法院依法判决李某限期腾退案涉厂房,但李某未履行腾退义务,曾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了解到被执行人李某一直未主动腾房的原因是双方对案涉厂房内的部分设备和物品所有权存在争议。
5月8日一早,执行干警组织双方当事人来到案涉厂房,现场就争议问题进行调解。通过耐心释法,双方解开了“心结”,明确了争议设备和物品的所有权。最终,执行干警对案涉厂房内的物品一一进行登记核实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厂房于执行当日交付申请执行人曾某,被执行人李某搬离本人所有的设备及物品。案件顺利执行,双方当事人对汉台区法院的高效执行表示感谢。(尹敏)
责编:赵国阳
编辑:问建民
版权所有和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卓越陕西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本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已经本网授权,必须注明“来源:卓越陕西网”,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卓越陕西网)”的作品,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
3. 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电话:17749134140 电子邮箱:160775645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