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30日11时许,定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红柳沟中队民警在244 国道红柳沟镇路段执勤时,查处一起准驾车型不符的交通违法行为。
经查,该车驾驶人曹某某持有的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为B2,不能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人侥幸心理被执勤民警查个正着。民警现场对驾驶人进行了安全教育,并依法对曹某某准驾不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
定边公安交警提示:准驾车型不符,是指驾驶人持有的驾驶证准驾资格与所驾驶的车辆车型不相符的行为。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未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基本驾驶技能和安全驾驶心理,遇到突发情况不能从容应对,容易导致操作失误,从而增加交通事故的发生几率,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按照法律规定安全文明行车。(定边县公安局 辛建翔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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