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甘泉法院举办第二期全院干警大会暨周一学习讲堂,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和《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件裁判观点》,进一步统一对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件裁判尺度。下寺湾人民法庭负责人刘忠忠担任主讲人,全体法官干警参加学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共八章六十七条,依次为总则、成员、组织登记、组织机构、财产经营管理和收益分配、扶持措施、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刘忠忠结合《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件裁判观点》中的裁判观点和生效案例,从规范集体成员身份确认、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妇女权益保护、集体经济组织法的衔接适用等四个方面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解读。
与会干警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学习,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对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件的裁判观点有了更准确的把握。在今后的审判工作中,将以此学习为契机,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行动,严格统一裁判尺度,不断提高审判质效,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纠纷的妥善解决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乡村振兴和农村社会稳定发展贡献司法力量。(李玟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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