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汉滨法院高新法庭通过申请执行人余某提供线索,成功将被执行人汪某拘传至法庭,促使其当场履行判决义务。
基本案情
2024年10月,余某因与汪某买卖合同纠纷诉至高新法庭。经审理,依法判决汪某向余某支付货款4000余元。判决生效后,汪某并未自觉履行义务。2025年3月,余某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原本以为案件标的较小,督促履行即可化解纠纷。但经过多次联系汪某未果,通过网络查控及线下调查也均未发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汪某更是踪迹难寻,案件一度陷入困境。转机出现在5月29日下午,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响起,申请执行人余某告知执行法官称发现了汪某的所在位置。执行团队迅速反应,成功将汪某在某办公楼现场控制,并拘传至法庭。
执行干警先是通过耐心释法明理,希望汪某自觉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然而,汪某仍以“我身上没那么多钱,能不能分期给付”等理由试图推诿拖延履行。面对汪某的消极态度,执行干警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在法律的强大震慑下,汪某终于认识到逃避执行的严重性,当场履行全部案款,案件得以执结。
民生无小事,执行永远在路上。这件标的不大的案件诠释了高新法庭执行干警司法为民的情怀,也向心存侥幸、企图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发出明确警示:任何规避、抗拒执行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下一步,汉滨法院将以“涉民生”“涉金融”等执行活动为契机,持续加大执行力度,穷尽执行措施,不断提高执行工作质效,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尽快得到兑现。(周博文、陈果)
责编:王舒心
编辑:李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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