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泉县人民法院下寺湾法庭创新巡回审判方式,高效化解11起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聚焦“十个少一点”工作目标,做实矛盾纠纷源头防范、前端化解。
背景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于2025年5月1日正式施行,农村集体成员身份确认、权益保障等纠纷案件数量显著增加。甘泉法院下寺湾法庭在深入学习新法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件裁判观点》,选取2例典型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开展巡回审判,通过示范诉讼引导其余9起同类案件当事人主动申请司法确认,最终实现11起纠纷高效化解,当事人服判息诉率达100%,平均审理周期缩短至7天。
案件概况
2024年下半年,甘泉县下寺湾镇程家纸坊村集体土地被延长石油(集团)公司延安气田采气四厂征收,并进行了征地补偿,但村里关于“谁算村民”、“谁能分钱”争执不断,辖区承办案件法官联合乡政府、村支书、村组长了解案件情况后,决定挑选两个代表性纠纷,面向村民进行现场审理并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国家新法说了,政策优惠不因集体表决剥夺,村规挡不住国策,独生子女家庭曾为国家政策付出,理应多一份补偿款……这两场“法庭直播”村民看的热闹,其他9个有同样纠纷的主动找到法庭说:“法官,我们这情况和那俩案子一样,我们不想费劲打官司,能不能按您判的标准,给我们也确认一下。”
司法确认程序,集中化解批量纠纷
针对9起申请案件,法庭启动“一站式司法确认”,联合乡镇政府核验当事人户籍与居住信息,排除资格争议案件,对符合条件者出具裁定书,免除诉讼程序。11起纠纷仅开庭2次,极大地节约了司法成本,辖区同类纠纷案件量下降。
典型意义
通过个案推广“示范诉讼+司法确认”模式,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同时引导辖区其他村小组主动咨询同类案件法律政策,力争90%涉集体权益纠纷化解于诉前,为促进和谐文明法治乡村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推动基层治理法治化,更好的促进乡村振兴。(徐向瑞)
责编:赵国阳
编辑:王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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