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麟游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成功将纠纷化解。
基本案情
2024年11月25日,程某某驾驶特种清扫车,在行驶过程中将道路上放置的黑色缆线卷入清扫盘,缆线将行人赵某某拉倒,致赵某某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程某某负全责。赵某某在医院治疗后,经鉴定机构鉴定构成为一个九级伤残及一个十级伤残,产生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费用共计12万余元,因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遂诉至法院。
法院调解
法院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梳理案情,并与原、被告及时沟通,经过几轮协商,引导双方参照司法鉴定结论逐项核算,促成双方在赔偿标准、支付方式及时间等核心问题上达成共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纠纷得以实质性化解。
该案的成功调解,既是践行“如我在诉”理念的生动缩影,又是“甘棠精神”在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务实举措的体现。今后,麟游法院将继续秉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把调解贯穿于案件办理全过程,积极寻找“情”、“理”、“法”的切入点,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用心用情用力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麟游法院)
责编:朱 刚
编辑:问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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