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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台法院:“背靠背”化解干戈,“解心结”当场履行

来源:卓越陕西网|发布时间:2025-06-240

“我今年都62岁了,身体本来也不太好,出了交通事故住院对方都没露过面,今天他必须给我个说法!”6月20日,龚某在汉台区法院鑫源法庭调解时激动的说到。

调解现场

2024年8月19日,龚某骑电动自行车被杨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车追尾,龚某全身多处骨折。经交警部门事故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龚某住院治疗期间,杨某未主动上门协商赔偿事宜,龚某出院后遂将杨某诉至法院。受理案件后,鑫源法庭庭长王慧婷第一时间通知被告杨某到法庭了解情况,考虑到双方前期对立情绪较为严重,为避免矛盾激化,遂组织原被告进行“背靠背”调解。

“发生交通事故我也不愿意看到,偏偏那时家里有急事,我正是焦头烂额的时候,加上手头紧张,就不敢面对这个事情。我愿意配合法庭解决这个事情,但是赔偿数额我觉得有些高了”,在承办法官的耐心劝导下,刘某终于说出了自己的真实想法。

了解到双方纠纷症结所在,承办法官及时调整办案思路:一方面安抚原告龚某情绪,引导其依法主张自己诉求,一方面向被告杨某释法析理,告知其各项赔偿的法律依据和标准。通过反复引导劝解,双方均表示愿意协商解决问题。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杨某现场一次性赔付原告龚某各项损失21000元,该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于振)


责编:朱刚

编辑: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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