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常态化做好全域全时段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环境污染,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给人民群众营造安全、舒适、健康的生活环境,连日来,周至县公安局持续开展打击非法运输、存储、燃放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先后查处2个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行政拘留2人。
6月22日,周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在巡查工作中,先后在司竹镇一烟酒批发店和终南镇一零售商店库房内查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20箱和35箱,店主用于伺机销售牟利。现周至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对2名店主处以行政拘留。
周至公安提醒,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在小区、民房、不具备安全储存条件的厂房、仓库等场所内储存烟花爆竹,极易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
周至县公安局将持续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运输、存储,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全力消除安全风险隐患,请广大群众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禁售禁放有关规定,积极举报违法行为,携手共建良好生态环境。(来源:周至公安)
责编:朱刚
编辑:李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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