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该逃避执行,我现在凑了钱把能还的先还了,以后一定积极配合法院工作,请给我一个改过的机会……”在拘留所内,被执行人余某态度诚恳地向执行干警表态。
鉴于被执行人余某在被拘留期间,主动履行两案,与申请执行人和解一案,承认并改正了错误。7月7日,白河法院依法提前解除对余某的拘留。
此前,“网红”余某在白河法院涉及多起未履行的执行案件,且在执行过程中存在逃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等多项违法行为。7月1日,白河法院依法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并于当晚11时将其送拘留所执行。
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余某联系并通过朋友向白河法院缴纳危险驾驶罪的罚金,向申请执行人黄某支付运输合同纠纷案的运输款;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向申请执行人王某某偿还部分款项后,由其朋友进行担保,促成了执行和解。在其向白河法院出具悔过书,承认并改正了错误后,白河法院依法提前解除对余某的拘留措施。
自推行“三优五化两规范”执行工作模式以来,白河法院持续优化“执行110”快速反应中心机制,执行工作成效显著。下一步,白河法院将继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灵活运用“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通过更严密的部署、更有力的举措,全力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纸上权益”转化为群众手中的 “真金白银”,以实际行动回应社会各界对执行工作的新要求、新期盼。(张晓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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