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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生态环境局淳化分局:首例赔偿显担当 半额减免暖企心

来源:卓越陕西网|发布时间:2025-07-110

近日,淳化县成功办结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在依法维护生态环境权益与助力企业健康发展之间找到精准平衡点,为优化营商环境注入了生态治理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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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检查某企业时,经现场核查并调阅企业端数据采集子系统烟气排放连续监测小时平均值日报表时,发现该企业存在多次二氧化硫小时值超标情况。超标数据不符合《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941-2018)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该事件符合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条件。随后,该局组织开展损害鉴定评估并进行赔偿磋商,经过各方协调,最终达成赔偿协议。

该案件办理中,淳化分局始终秉持“处罚不是目的,规范才是方向”的理念,既开展生态损害赔偿,保障生态权益;又结合企业实际通过生态损害赔偿为其减免一半罚款,减轻经营压力。

作为淳化县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该案件的顺利办结,诠释了规范涉企检查、优化营商环境的丰富内涵。该局以实际行动表明,生态环境执法绝非简单的“一罚了之”,而是借助科学合理的方式,推动企业正视并及时改正违法行为,引导企业探寻生态环境保护与自身发展的双赢路径,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咸阳市生态环境局淳化分局)


责编:李素芬

编辑:梅启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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