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黄陵县公安局召开《公安机关政治工作条令》学习暨公安政治工作“八大行动”推进会。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杨磊出席并讲话,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军臣,局党委委员、政工室主任代争辉,局属各单位教导员等参加会议,会议由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军臣主持。
会上,刘军臣同志组织学习了《公安机关政治工作条令》;代争辉同志安排了“八大行动”工作并解读相关知识。
会议强调
强化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
要深刻认识公安政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把政治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作为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来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公安机关政治工作条令》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八大行动”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各级的决策部署上来。
强化专人负责,压实工作责任
各单位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推动落实,教导员归位抓政治工作、抓队伍,没有教导员的由单位负责人抓。政工干部要按照“八大行动”工作要求,做好民辅警的勤务员,推先进、树典型,推动队伍建设持续向好,确保每个基层单位在“八大行动”工作中都有亮点做法。
强化问题导向,全力有序推进
要对照“八大行动”的目标任务,针对存在的问题不足,认真分析原因,找准问题症结,采取有效措施,制定详细的工作推进计划,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各项行动按时序进度完成。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加强督促指导,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及时总结经验,加以推广。
强化督导跟进,确保取得实效
建立健全政治工作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各单位政治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对《公安机关政治工作条令》和“八大行动”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要严格评估奖惩,将政治工作纳入绩效评估体系,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倒查责任,严肃追责。(黄陵县公安局)
责编:李建国
编辑:李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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