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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游法院:柔性执法为在校大学生被执行人重塑信用

来源:卓越陕西网|发布时间:2025-09-110

“让你们费心了,真的很感谢,我家孩子心里的大石头终于放下了……”近日,被执行人小李的母亲将12000元执行款付至该院执行账户后,专程来麟游法院执行事务中心对该院有温度的柔性执行工作表示感谢,一起被执行人为在校大学生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得以稳妥执结。

交通事故引发纠纷,在校大学生成为被执行人。2024年7月,小李驾驶电动自行车与郭某发生碰撞,造成郭某受伤的交通事故,2025年4月,经麟游县人民法院判决,由小李赔偿郭某各项损失共计93206.55元。判决生效后,小李未按时履行给付义务,郭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无力赔偿执行陷困境,案件办理面临双重压力。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办案团队陷入“两难”:一方面,年近八旬的申请人郭某多次联系执行法官,称其年纪大了急需用钱,小李若不给付赔偿款,法院应当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另一方面,作为在校大学生的被执行人小李,面对该笔“巨额赔偿”无力给付,希望申请人能宽限一段时间分期偿还。执行干警意识到,如果按照常规思路办案,被执行人不履行直接进行信用惩戒,不仅不能实现应有的效果,还会对其今后的学习和就业产生影响;但是若执行不到位,申请人胜诉权益得不到维护,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该案的执行似乎陷入僵局。

转变思路柔性执行,双方互谅纠纷得以妥善化解。面对该执行难题,办案团队因案施策,采取“释法+说理+共情”柔性执行三步工作法破局。首先,向被执行人小李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全力督促履行。其次,向小李的父母全面告知人民法院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及运用强制执行措施的相关规定,小李及家人表示将想办法挤凑案款,全力配合执行。再次,办案人员向申请人郭某讲法理、明事理、晰情理,郭某最终表示体谅李某现阶段难处,愿意给李某一定宽限期,由其先行给付一批案款后,对剩余的部分进行分批分次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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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方有诚意,一方有善意。8月底,李某的家人将承诺的12000元案款如期汇至执行账户,并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申请执行人郭某和被执行人小李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由小李按月给付案款,并在毕业参加工作后,利用自己的劳动所得早日将案款全部偿还完毕,麟游法院依据小李的信用承诺和履行情况,对其进行信用评分定等,最终决定对“诚实而不幸”的小李暂缓采用信用惩戒措施,一场不幸的意外得到了圆满解决。(来源:麟游法院)


责编:朱   刚

编辑:吴晓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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