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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台区法院:高效调解 让企业走出经营困境

来源:卓越陕西网|发布时间:2025-10-090

9月26日,随着案件三方当事人在微信群内对调解协议内容予以确认同意,一件买卖合同纠纷案通过微信端调解得以圆满化解。

2019年8月,某混凝土公司与某建筑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由混凝土公司向建筑公司供应混凝土。之后,混凝土公司又与某建材公司签订《商品混凝土供应战略合作协议》,建材公司按照协议约定向建筑公司供应了价值37751393元的混凝土,混凝土公司支付部分货款后剩余1638228.5元未付。建材公司多次催要,混凝土公司均以建筑公司未向其支付货款为由未予付款。建材公司认为混凝土公司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影响自己到期债权的实现,遂以建筑公司为被告、混凝土公司为第三人提起债权人代位诉讼,请求判令建筑公司支付剩余货款及逾期损失。

鉴于案件三方当事人长期合作,为促进营商主体互利共赢,承办法官但春威决定从维护各方合作关系的角度出发引导当事人通过协商找到解决纠纷的最佳途径。了解到建材公司目前资金短缺、经营存在困难,急需货款恢复生产的实际情况后,承办法官及时与混凝土公司取得联系。

“你们两家公司合作这么多年互相信任肯定是有的,拖欠货款这是事实,虽然责任不在咱们公司这里,但建材公司现在经营困境,你们互相帮衬一把,后面还可以继续合作对不对。”得到混凝土公司积极的答复后,承办法官又马不停蹄来到被告建筑公司走访调查。

“我们不是有意克扣他们的混凝土款,确实是工程验收出了问题,我们一直在和发包方协商解决,现在还没结果,我们公司也没拿到工程款。”得知建筑公司因为未收到工程款而拖欠建材公司货款后,承办法官详细向其释明合同相对性的法律原则,明确指出其与发包方的工程争议,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渠道另行起诉解决,不影响向建材公司清偿货款。

“现在找个稳定的供货渠道不容易,你们想办法尽快支付货款,逾期损失建材公司愿意和你们商量,大家互相谅解后面还是可以长期合作,这不是一举两得?”通过承办法官耐心释法析理,建筑公司的态度有了明显转变,同意通过诉前调解协商解决问题。

考虑到建材公司和混凝土公司远在西安,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随即建立微信群组织远程调解。最终通过2个小时的不懈努力,三方协商达成一致:原告建材公司自愿放弃违约金及利息,被告建筑公司于10月15日前通过可流转的半年期建筑公司筑信形式一次性支付剩余全部货款。

“感谢但法官,现在公司资金有了着落,我们三方就下一步继续合作也有了初步意向,终于可以安心过个中秋节了。”调解结束后,建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特意打来电话向承办法官表示感谢。至此,这起涉及三方企业的合同纠纷妥善化解,拖欠的货款及时清偿,各方多年合作关系得以延续。汉台区法院在涉企案件的审理中,通过调解兼顾执行,促使涉案企业互利共赢,切实为辖区企业安心经营和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汉台区人民法院 郑真  黎楠芝)


责编:田一波

编辑:马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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