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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法院:未成年人骑车撞人 法官调解化干戈

来源:卓越陕西网|发布时间:2025-11-040

9月26日,神木市法院民四庭雷瑞宇法官积极引导调解,最终促成“未成年骑手”撞人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当庭和解,纠纷圆满解决。

据悉,2024年7月,年仅14岁的张某驾驶两轮摩托车将原告行人王某撞伤,经神木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张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原告王某无责任。后双方在协商赔偿事宜时争执不休,未达成一致意见,故原告将被告及其监护人诉至法院,要求三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等各项损失2万元。一直至开庭前,原告与被告监护人双方剑拔弩张,拒不调解。雷法官了解案情后,采取“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先对原告释明法理,为其计算合理的赔偿项目及金额,让原告对赔偿金额有了心理预期。后向被告张某的监护人释明《民法典》对未成年人侵权的赔偿责任主体的规定,强调家长更应从孩子身心发育角度考虑,事故发生后不应一味争执,理应对原告合理损失进行赔偿,只有案结事了才能让孩子生活回归正轨。原、被告激动地情绪在调解中渐渐平静下来,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当场赔偿原告1万余元。

一纸当庭兑现的笔录,为这段持续三个月的争执画上了句号。一起事故两份责任,再次提醒广大家长:安全无小事,请务必加强对未成年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严守法律红线,共同守护平安出行路。(通讯员 王帆)


责编:吴彬彬

编辑:郑学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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