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是市场主体发展之基、活力之源,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麟游法院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抓手,运用灵活手段助力营造诚信法治营商环境氛围,在有力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同时,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实现依法履职与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相统一。
立足执前,发挥三项制度作用,找准“刚性”与“柔性”的平衡点
实行风险告知制度。在执行通知中,载明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风险提示,提前预警,让失信被执行人了解风险,规避风险。实行信用承诺制度。对于决定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如有积极履行意愿,可向法院作出信用承诺,经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给予其一至三个月的宽限期。宽限期内,暂不发布其失信或者限制消费信息。给予宽限期能够保障失信被执行人的相关权利,促进执行工作更好开展。实行执前和解工作制度。执前和解工作在充分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将执行和解工作前置,力求在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前快速化解矛盾纠纷,以“正向信用激励+反向惩戒预警”共同推动债务人尽快履行相关义务,对有自动履行可能但尚未履行的案件,以督促促执行,对存在执行和解可能的案件,以和解促执结,以“和合方式”化解执行纠纷,破解执行局单兵作战、案多人少的难题,有助于减少首执、执异、执恢等衍生案件。1-10月,通过执前和解程序化解案件43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灵活惩戒,运用信用积分措施,实现“失信”与“失能”的精细分
结合实际制定《“甘棠立信”执行信用积分暨等级管理办法》,建立信用积分制量化考核标准,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主观恶意、客观行为细化为具体的规范要素,对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存在困难的被执行人,积极适用失信惩戒宽限期制度,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给予被执行人宽限期,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实现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主体合法权益的影响,被执行人最终由拒不履行转变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并积极履行。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失能”人员纾困解绑。1-10月,运用该制度,经信用承诺、书面申请、评分定等,通过暂停或解除限制高消费、信用惩戒措施的方式,倒逼当事人主动履行案件88件,达成和解93件。某能源有限公司、某煤田地质有限公司、某猕猴桃有限公司等企业通过该制度失信评价的“缓冲期”,实现其自觉履行“稳着陆”。
抓在日常,定期清理名单信息,实现“守信”与“失信”的动态核
每月由执行指挥中心专员对本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内的失信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根据实际情况建立退出、指导、约束三类清单,分类施策,精准治理。对符合退出条件的失信被执行人,依法屏蔽或加速到期失信信息;对有履行意愿的,指导其配合人民法院主动履行义务,或促成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对依然抗拒、逃避、规避执行的,继续依法采取信用惩戒措施。同时,完善投诉举报、异议申诉等机制,充分保障当事人的救济权利。对被执行人提出纠正申请的,依法及时审查。发现错误纳入、公布信息不准等问题,及时纠错,确保失信修复过程全透明、可监督。(来源:麟游县人民法院公众号) 责编:赵国阳 编辑:马亮亮
版权所有和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卓越陕西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本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已经本网授权,必须注明“来源:卓越陕西网”,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卓越陕西网)”的作品,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
3. 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电话:17749134140 电子邮箱:160775645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