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下午,汉台区法院河东店法庭收到一面某建设公司送来的锦旗,锦旗上“人民好法官化解社会矛盾,百姓贴心人案结事了人和”的金色大字承载了企业对办案团队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诚挚感谢。

2022年12月,某建设公司在项目中标后将部分工程分包给某工程公司进行施工。施工完成后双方对工程量计算产生争议,建设公司未支付工程款,双方多次协商始终未能达成共识。某工程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某建设公司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及违约金1100000元。
为实质性化解矛盾,承办法官在受理案件后优先采取“背靠背”方式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调解中,承办法官一方面耐心倾听双方的主要诉求与实际困难,了解纠纷的争议焦点;另一方面结合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向双方细致释明权利义务边界。但由于案涉工程工序繁琐、涉及多方协作主体、各种法律关系交织,加之双方对立情绪较为严重,首次调解未能协商一致。
考虑到简单一纸判决不仅会引发上诉、执行等后续问题增加当事人诉累,还可能进一步激化矛盾、加剧双方对立,面对暂时的困境,承办法官及时调整办案思路,在现场调查取证全面厘清案件脉络后依法开庭审理的同时,将调解理念贯穿于诉讼全过程。针对双方分歧承办法官耐心释法明理,引导原被告理性看待纠纷,从企业长远发展角度权衡利弊。最终经过庭审后多次调解,双方放下成见,在确认工程量的基础上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被告某建设公司在10月底前向原告某工程公司支付工程款711459.18元。随着建设公司按约定一次性付清全部工程款,一起历时3年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得以圆满化解。(张驰航)
责编:赵晓燕
编辑:程仁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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