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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陵法院:庭审公开守公正 警示教育筑防线

来源:卓越陕西网|发布时间:2025-12-170

为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工作,切实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成效,近日,黄陵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一起受贿罪案件,并邀请黄陵县森林公园职工到场旁听,“零距离”感受庭审实况,接受沉浸式法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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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合议庭严格遵循法定程序,有序推进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核心环节。公诉机关当庭指控,被告人刘某、王某、顾某在担任相关职务期间,违背职责操守,利用职务赋予的便利条件,多次非法收受他人所送好处费,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构成受贿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细节、证据效力及量刑情节等关键问题展开充分辩论,发表了针对性意见。三名被告人在庭审中均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对触犯法律、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作出深刻忏悔。

此次庭审全程公开透明、规范有序,既依法保障了当事人的各项诉讼权利,也为社会公众搭建了“零距离”监督司法办案的平台。现场旁听人员全程神情专注,认真聆听案件审理的每一个细节,深切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庄重与司法的公平公正,更直观认识到职务犯罪对个人前途、家庭幸福、社会风气造成的严重危害。一名旁听职工深有感触地说:“这场庭审不仅让我们看到了司法机关办案的严谨规范,更给我们上了一堂直击心灵的廉政教育课。今后我们一定要以案为鉴,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守住廉洁自律的底线。”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是最有效的监督。”庭审公开是人民法院践行阳光司法理念的重要举措,更是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关键途径。黄陵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针对社会关注度高、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案件,主动邀请各界人士旁听庭审,将司法办案与法治宣传、警示教育有机融合,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这种做法既让群众在亲身参与中感受到司法公正的力量,也充分发挥了司法的社会引导和价值引领功能。

今后,黄陵县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司法公开工作,不断拓展公开的广度与深度,让更多群众有机会走进法院、了解法院、监督法院,以公开透明的司法活动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为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黄陵贡献坚实司法力量。(来源:黄陵法院公众号 彭怡格)


责编:吴彬彬

编辑:郑学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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