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富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原告胡某某与被告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某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就拖欠劳务费一事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支付原告劳务费346068.31元,该纠纷得到圆满解决,既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促进了企业诚信经营,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据了解,2024年10月,原告胡某某与被告项目经理部约定,由原告提供人工及机器设备在被告指定地点进行作业,被告按照连人带机器每天1500元的标准向原告支付报酬。后经双方确认,被告共拖欠原告劳务费346068.31元。原告多次催要未果,遂向富县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欠款。
立案庭收到案件后,为高效化解矛盾,减少当事人诉累,法院及时将该案委派给特邀调解员白东亮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白东亮首先仔细审阅了双方提交的结算单、沟通记录等证据材料,厘清了争议焦点。面对双方的对立情绪,调解员采取“背对背”与“面对面”相结合的调解方式。一方面,耐心倾听原告诉求,安抚其情绪,引导其理性表达;另一方面,与被告深入沟通,阐明相关法律法规及拖欠劳务费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与社会影响,督促其积极履行支付义务。
经过调解员数轮耐心、细致的协调,双方逐步缩小分歧,互谅互让。最终,在调解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调解协议:被告分两期向原告支付劳务费,其中200000 元已于12月10日给付,剩余146068.31元于12月19日通过银行卡转账已付清。(文稿:贺金霞)
责编:肖 磊
编辑:马亮亮
版权所有和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卓越陕西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本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已经本网授权,必须注明“来源:卓越陕西网”,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卓越陕西网)”的作品,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
3. 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电话:17749134140 电子邮箱:160775645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