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领域司法保障工作要求,切实维护辖区公共安全,近日,汉滨法院依法审查办结一起安全生产领域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并赴涉案企业实地送达裁定、开展普法教育,以司法刚性护航安全生产。
案情回顾
2025年4月,汉滨区应急管理局开展安全检查时查明,辖区某矿业公司在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从事砂石料生产销售。针对该违法行为,区应急管理局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因涉案企业逾期未履行法定义务,区应急管理局遂向汉滨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严格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对行政行为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程序合法性及法律适用进行全面审查,依法作出准予强制执行裁定。
为督促企业及时履行法定义务,承办法官赴企业实地送达裁定,并结合案件情况,向企业相关负责人释明《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相关规定,明确无证生产的法律责任与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督促企业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动履行法定义务。
此次案件办理,既彰显了司法对安全生产的刚性保障,又实现了“审查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下一步,汉滨法院将持续严把非诉执行审查关口,常态化开展安全
生产普法宣传,聚焦安全生产领域司法服务保障重点,以扎实司法举措筑牢辖区安全稳定防线。(汉滨区人民法院 李一民)
责编:袁志强
编辑:蔡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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