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泉法院下寺湾法庭顺利执结一起民间借贷案件,该案历经执行和解、被执行人违约不履行、恢复执行、限制高消费惩戒等环节,最终被执行人迫于法律威慑主动履行全部义务,案件圆满执结,切实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胜诉权益。
案件首次执行期间,经甘泉法院执行干警积极沟通协调,申请执行人李某与被执行人温某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双方对履行期限、履行金额等核心内容均作出明确约定,甘泉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但协议生效后,温某未按约定履行给付义务,侵害了李某的合法权益。
李某随即申请恢复执行。案件恢复执行后,执行干警迅速梳理案情,依法向温某送达恢复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责令其立即履行义务,并多次通过电话、约谈释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但温某仍拖延推诿。执行干警依法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全面限制其乘坐飞机、高铁、入住星级酒店等高消费行为。限高措施对温某生产生活、出行办事造成显著影响,其充分认识到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主动联系执行干警及李某,表示愿意一次性付清全部剩余案款及相关费用。在执行干警监督下,温某将全部款项足额缴至法院指定账户,李某顺利领取执行款并对执行结果予以认可。法庭依法解除对温某的限高措施,案件圆满执结。
本案的顺利执结,彰显了强制执行措施的刚性与威慑力。甘泉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行工作理念,紧盯涉民生、涉权益执行案件,依法精准适用惩戒措施,督促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约,全力打通胜诉权益兑现“最后一公里”,切实维护司法公正与当事人合法权益。
作者:徐向瑞
责编:彭丽君
编辑:曹文涛
版权所有和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卓越陕西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本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已经本网授权,必须注明“来源:卓越陕西网”,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卓越陕西网)”的作品,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
3. 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电话:17749134140 电子邮箱:160775645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