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拂绿野,百鸟鸣新枝。4月8日,正值陕西省第四十五届“爱鸟周”期间,凤县人民法院联合凤县人民检察院、凤县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走进县中心广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以法治筑牢生态屏障、以温情传递护鸟理念,共赴一场与飞鸟的春日之约。

活动现场,气氛热烈,广场上一条条醒目的标语简洁有力,“拒绝鸟类非法交易 共同守护蓝天精灵”吸引了来往群众纷纷驻足观看,干警们一边发放精心制作的生态保护宣传册,一边向群众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关于野生鸟类保护的相关规定。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利局工作人员结合县域林业生态保护工作,介绍凤县鸟类保护举措、野生鸟类救助流程,号召群众主动参与到爱鸟护鸟行动中来;法院、检察院干警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优势,针对群众提出的野生鸟类保护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现场答疑,重点讲解非法猎捕鸟类、非法交易鸟类及其制品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强化了群众的法治敬畏之心。广场上处处洋溢着爱鸟、护鸟、敬鸟的浓厚氛围,不少群众驻足聆听,干警、干部与群众共话生态环境保护、守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意义。
春雨润物,护鸟情长。鸟类是生态平衡的“守护者”,此次爱鸟周活动打破部门壁垒,凝聚了司法与行政保护合力,让爱鸟护鸟理念深入人心,下一步,凤县法院将持续深化联动协作,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为建设生态优美和谐的美丽凤县筑牢坚实保障。
责编:杜文涛
编辑:韩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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