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神木市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涉村委会拖欠劳务费的纠纷案件,在执行干警有力的执行措施下,被执行人主动将2万余元案款全部履行完毕,有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2020年5月,王某与神木市某村民委员会就雇佣车辆事宜达成一致。经双方结算,王某的车辆累计为村委会服务78天,产生劳务费用共计2万元。然而,工作结束后,王某却迟迟未能拿到这笔辛苦钱。虽经王某多次与村委会及其负责人沟通协商,但对方始终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支付。
为维护自身权益,王某一纸诉状将村委会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该村委员会向王某支付拖欠劳务费2万元。然而,判决生效后,该村委会仍抱有侥幸心理,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给付义务,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高度重视,迅速展开工作,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限期履行义务并如实申报财产。
同时,执行干警依托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的名下财产进行了全面查控。在发现该村委会名下有银行账户可供执行后,干警们果断出击,第一时间依法对其账户采取了冻结措施。
这一举措迅速打破了僵局。银行账户的冻结直接影响了村委会的正常运转,迫使其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在法律的强大威慑下,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执行干警,表示愿意履行义务。随后,被执行人将包括案件受理费在内的共计20150元案款一次性全额打入指定账户。(通讯员 刘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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