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潼关法院四知法庭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将庭审调解服务下沉至当事人工作地,成功妥善化解一起抚养权变更与返还原物纠纷交织的复杂家事纠纷,高效定分止争、修复亲情关系,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该案原、被告系协议离婚,约定婚生子由原告抚养,名下车辆归原告所有。然而,2025年,被告在未征得原告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孩子转学至其工作地就读,并私自开走原告名下车辆,双方因此产生激烈矛盾。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返还车辆、送回孩子。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提起反诉,不仅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还要求原告将车辆过户至其名下,多重争议交织导致双方对立情绪持续升级,家事纠纷愈发复杂难解。
面对双方各执一词、矛盾激化的局面,承办法官敏锐察觉到该案兼具身份关系与财产纠纷,矛盾根源不仅是法律争议,更关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若简单以判决方式结案,极易加剧双方矛盾,对孩子的身心发展造成二次伤害,无法从根本上化解纠纷。考虑到原、被告均在外地工作,往返法庭应诉耗时费力、增加诉累,还可能进一步激化矛盾。为切实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最大限度便民利民,承办法官主动靠前、下沉服务,直接前往当事人工作地,开展跨域上门调解。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始终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情理法相融开展调解工作。“背对背”释法明理,厘清权责边界;“面对面”温情疏导,引导二人从孩子成长长远角度理性协商、换位思考。经过法官多轮耐心细致的调解沟通,双方当事人最终放下争执、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孩子由原告继续抚养,被告向原告返还车辆。至此,这起复杂的跨域家事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此次跨域上门调解,是潼关法院四知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缩影。承办法官摒弃刚性裁判思维,以柔性司法、便民司法精准破解家事纠纷痛点难点,既依法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最大限度守护了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充分彰显了基层人民法庭司法为民、定分止争的责任与担当。 供稿:单媛媛 责编:林丽娟 编辑:程仁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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