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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游法院:“以物抵债+分期履行” 力促和解助执结

来源:卓越陕西网|发布时间:2026-05-280

近日,麟游法院在执行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精准平衡双方利益,灵活运用执行措施,通过“以物抵债+分期履行”方式,执行到位45000元案款,并促成双方对剩余的120000余元达成分期履行协议,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交通事故引纠纷。2025年11月,李某某与任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麟游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令任某某赔付李某某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各项损失165681.06元。判决生效后,任某某未按期履行给付义务,2026年2月,李某某向麟游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无力赔付陷僵局。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对被执行人任某某名下的银行存款、车辆、房产等信息进行了全面查询,并迅速采取冻结、查封等措施。但实际控制的财产,只有任某某名下登记的2辆车。“我不是不愿给人家赔,可是出事的时候,我的车没有购买保险,这么大一笔钱,我真的是没有能力履行……”任某某在向执行干警表达自己履行意愿的同时,坦言当前面临困境。而李某某因为该交通事故受伤治疗,要求法院全力执行,帮助其实现债权。双方对立的情绪,让案件执行陷入被动。

善意执行促执结。执行团队在前期执行约谈、实地调查的基础上,对案情进行分析研判,认为任某某能将自己的2辆车交付法院处置后抵顶部分案款,其具有积极的履行意愿和履行行为,该案涉及金额较大,强制执行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甚至可能让案件陷入“执行不能”。为此,执行团队转变思路,一方面,向李某某详细反馈法院的调查结果和被执行人的实际经济状况,并进行理性分析;另一方面,向任某某进行释法说理,讲清抗拒执行的法律后果。最终,任某某在其家人的帮助下,履行部分案款,双方并就剩余案款的履行达成“以物抵债+分期付款”的执行方案,案件得以成功执结。

来源:麟游法院


责编:王红梅

编辑:郑学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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