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工作要求,切实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司法为民的生动实践,甘泉法院立足审判职能,深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巡回审判就地解纷、便民利民、高效暖心的优势,以柔性司法方式妥善化解民间矛盾纠纷,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案件,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以扎实的办案成效检验学习教育成果。
据悉,2021年2月17日,被告因个人资金周转需求,向原告借款20000元,双方自愿约定月利率1.5%,被告当场出具借条,明确双方债权债务关系。借款发生后,被告仅向原告支付利息3600元,剩余借款本金及利息迟迟未予清偿。此后,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讨剩余款项,被告均以各类理由拖延推诿,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在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财产权益,依法向甘泉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足额偿还剩余借款本息。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细致梳理案件材料、核查案件事实,确认本案借贷关系清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具备良好的调解基础。为摒弃“一判了之”的简单办案模式,切实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化解双方对立情绪,甘泉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作为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核心抓手,主动启动巡回审判调解机制,将庭审和调解现场搬到纠纷一线、群众身边,就近开展司法调解工作,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享受优质、便捷的司法服务。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秉持法理情相融的调解理念,精准把控调解节奏、耐心开展疏导工作。一方面,向被告详细释明民间借贷相关法律法规,清晰告知其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法律后果,严肃督促其恪守诚实守信的民事基本原则,正视自身还款责任;另一方面,充分尊重双方当事人诉求,全面考量被告实际经济状况、还款能力,兼顾原告合法权益保障,积极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逐步消除双方矛盾隔阂。经过法官多轮耐心沟通、细致疏导,双方当事人最终摒弃分歧、达成共识,自愿签订调解协议,约定被告于半年内全额清偿案涉借款本息。调解协议当场签署生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涉案纠纷得到实质性、根本性化解。

此次巡回审判就地调解工作,是甘泉法院扎实推进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践行司法为民初心使命的具体实践,有效以柔性司法化解了民间矛盾、减少了当事人诉累、拉近了司法与群众的距离。
下一步,甘泉法院将持续深化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成果,始终将群众满意度作为司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就地调解、上门服务等便民举措,持续把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矛盾化解在基层一线,不断提升司法解纷效率与服务温度,切实打通司法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以实打实的办案成效、心贴心的司法服务守护群众合法权益,彰显新时代法院的司法责任与为民担当。
作者:张 美
责编:刘卫东
编辑:孙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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