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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力调解化纠纷 司法为民促和谐​——乾县法院成功化解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来源:卓越陕西网|发布时间:2026-06-090

近日,乾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在审理原告陕西某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苏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承办法官秉持“调解优先、实质解纷”理念,通过耐心疏导、释法明理,促成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案情回顾

被告苏某系乾县某小区业主,因房屋漏水造成财产损失,自2020年1月起拒缴物业费、采暖费等费用。原告某某物业多次催缴未果,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欠费及违约金共计16236.26元。被告苏某则坚称物业公司未履行维修义务,导致其房屋受损,故拒绝缴费。

调解过程彰显司法智慧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研判案情,发现双方矛盾焦点在于房屋漏水责任认定,若简单判决可能加剧对立情绪。为从根本上化解纠纷,法官决定采取“背靠背调解+类案释法”策略:

1.厘清法律关系:向被告阐明物业服务合同与财产损害赔偿系不同法律关系,漏水问题可通过另行主张权利解决,不宜直接对抗物业费缴纳义务;

2.平衡利益诉求:针对原告主张的违约金,结合被告非恶意拖欠的实际,引导原告适当让步;

3.实质化解争议:创新提出“费用打包+责任切割”方案,即被告一次性支付8000元涵盖所有欠费,原告放弃其他诉求,双方就房屋维修费用作出扣减处理。

调解成果体现司法温度

经多轮沟通,双方最终于2026年6月1日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苏某于6月2日前向原告支付物业费等共计8000元,原告自愿放弃剩余款项及违约金主张。协议签署当日,被告当即主动履行付款义务,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原告代理律师感慨:“法官既讲法理又讲情理,既减轻了企业诉累,又保障了业主权益。”

典型意义

本案是乾县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缩影。法官并未止步于“一判了之”,而是通过精准把握矛盾根源、灵活运用调解技巧,推动纠纷低成本、高效率化解。今年以来,该院通过诉前调解机制成功化解物业纠纷百余件,调解率达60%以上,有效减轻了群众诉累,促进了社区和谐。

乾县法院始终坚持“小案不小办”理念,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实践,以“如我在诉”的情怀办好每一起民生案件,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杨   龙)

来源:乾县法院 


责编:吴振华

编辑:武义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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