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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台区法院:善意执行解纠纷 柔性司法暖民心

来源:卓越陕西网|发布时间:2026-06-220

6月15日,汉台区法院执行局灵活处置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通过“释法明理+灵活处置+双向保障”组合拳促成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高效妥善执结案件。

李某与张某系夫妻,2018年8月7日,二人与汉中某置业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购买该公司开发的房产一套,总价款956424元。合同约定除首付款外,剩余660000元房款办理银行贷款,由汉中某置业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担保。后李某、张某未按约定偿还银行贷款,银行从置业公司保证金账户累计扣划代偿款562263.89元。置业公司多次向二人追偿无果,遂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决李某、张某偿还全部代偿款并支付相应资金占用利息。

判决生效后,李某、张某迟迟未履行还款义务,置业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申请对案涉房屋予以保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钟华进第一时间对两名被执行人财产状况进行调查。经查,李某与张某在该追偿权纠纷民事判决作出前就进行了离婚诉讼,经法院调解后达成离婚协议,约定案涉房产归张某所有,因购置该房屋在银行贷款的剩余本息也由张某负责清偿,同时张某还需独自抚养未成年的小儿子李某某,其名下暂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若直接对案涉房屋启动评估、拍卖程序,不仅流程繁琐,还会增加双方费用成本。

面对执行中的新情况,执行法官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依法保障申请执行人债权的前提下,力求为被执行人留出自主处置财产、缓解生活困难的空间。执行法官首先面对面向被执行人李某、张某释法明理,告知强制执行流程、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和额外产生的执行成本,成功打消二人早前企图规避执行的心理,促使其主动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其次,摒弃传统财产处置模式,引导双方当事人通过议价方式确定房产参考价格,免去司法拍卖评估环节,大幅缩短办案周期,减少当事人开支。同时参照司法评估常规用时,为被执行人张某设置合理的房产自主处置期限,为其通过市场交易出售房屋创造条件。最后,向申请人置业公司明确若张某未能限期完成交易并结清债务,法院将依法启动司法拍卖程序,以刚性举措保障其合法权益,解决后顾之忧。

最终,凭借法理约束与柔性司法“双管齐下”,被执行人张某在规定期限内成功将案涉房屋出售,并将全部案款619315.26元向申请人置业公司一次性兑付。案件仅用时42天便全部执行到位,既依法兑现了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又通过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避免双方矛盾激化,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下一步,汉台区法院将持续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坚持“刚性执行有力度、柔性执法有温度”,不断优化执行举措、创新执行方式,在严守法律规定的同时注入司法温度,以优质高效的执行工作切实提升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与满意度。(钟华进)


责编:王美丽

编辑:牛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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