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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泉法院:巡回审判进商铺 就地调解化解多年商铺租赁纠纷

来源:卓越陕西网|发布时间:2026-07-270

近日,甘泉县人民法院调解团队走进西门坪片区,将巡回审判现场设在纠纷商铺原址,就地开展调解工作,成功化解一起拖欠租金长达数年的商铺租赁合同纠纷,以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护航本地实体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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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系甘泉本地商用房产经营企业。2017年10月15日,该企业与被告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将商用商铺出租给被告经营餐饮,租赁期限10年。合同明确约定租金标准:前两年每年租金5万元,剩余八年每年租金6万元;租金需于每年12月1日前预缴下一整年度费用。同时合同约定违约责任: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超过两个月,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承租方需按年租金50%支付违约金,逾期期间每日另按应付租金的千分之一计收滞纳金。

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完整交付商铺。租赁前期被告均按期足额缴纳租金,但自2024年起长期拖欠租金。经原告多次书面、上门催告,被告仅补缴1万元欠款。截至2026年12月30日,被告累计欠付租金16.8万元。双方多次自行协商催缴无果后,原告诉至甘泉县人民法院。

为最大限度降低企业、商户诉讼成本,切实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要求,承办法官决定采用巡回审判模式,前往纠纷发生地现场开展分层调解。一方面,法官向原告释明利弊:被告长期拖欠租金,商铺持续空置将造成更大资产损耗,若强制一次性结清全部欠款,极易激化矛盾、难以实现纠纷实质性化解,建议原告适度放宽租金支付期限。另一方面,法官向被告释法明理:租赁合同一经签署即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按时足额支付租金是承租方核心法定义务。长期拖欠租金不仅违反合同约定,更严重损害出租方财产权益;案涉违约金、滞纳金条款均有明确合同依据,若被告拒不履行付款义务,法院判决后将依法启动强制执行程序,采取查封财产、冻结账户等强制措施,产生额外法律成本。

经过多轮背对背沟通、面对面协商,双方当事人充分权衡经营风险与法律后果,自愿达成一致调解方案并当庭签署调解协议:被告分期付清全部欠付租金,原告自愿酌情减免部分违约金,一桩拖延数年的商事租赁矛盾得到彻底化解。

本次巡回就地调解,是甘泉法院落实“十二变”司法理念、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的务实举措。法庭下沉至纠纷一线,既免去企业、商户往返法院的时间与交通成本,又依托现场释法促成双方和解,切实保障企业合法财产权益,将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为本地小微企业、商贸经营营造稳定有序的法治营商环境。

 

作者:张    美

责编:李建国

编辑:丁   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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