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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离婚后补贴账户没分开 司法所联合调解化积怨

来源:卓越陕西网|发布时间:2026-11-050

离了婚、分了财产,却还住在一个院里做邻居——更别扭的是,属于自己的耕地、公益林补贴,连年打进对方账户,收益迟迟要不回来。

石泉曾溪就有这么一起:王某与陈某早年离婚,补贴多年发放到陈某账户未返还,加上日常琐事摩擦,双方积怨越攒越深,多次言语争执。

曾溪司法所联合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上门,分开听诉求、讲惠农政策、明法理。最终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补贴当面结清,自2026年起由村委会协助变更账户,直接发到王某名下。

据了解,当事人王某与陈某早年办理了离婚手续,分割了财产后仍然居住在一个院内做了邻居。离婚之后,属于王某的耕地、公益林补贴多年一直发放到陈某账户,相关收益迟迟没有返还本人,且平时因为一些琐事经常发生一些摩擦。很多事情交织在一起,双方积怨较深,多次发生言语争执,如果处置不及时,极易引发更大冲突。

接到矛盾线索后,曾溪司法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介入指导村级调解工作。司法所工作人员与村调委会调解员多次上门走访,分别倾听双方诉求,梳理清纠纷来龙去脉,找准争议焦点。工作人员向当事人陈某细致解读惠农补贴政策,讲解土地承包、财产权益相关法律知识,耐心疏导双方对立情绪,摒弃各自主观成见。在充分尊重双方意愿的基础上,组织当事人开展面对面调解,摆事实、讲道理、明法理,反复沟通权衡,促成双方换位思考。

经多方耐心劝导,双方最终自愿达成调解协议,陈某一次性当面支付了王某与自己离婚后应得的耕地、公益林补贴。自2026年起,由村委会协助办理补贴账户变更,相关补贴直接发放至王某个人账户,双方就此纠纷再无任何争议。

普法小贴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妇女离婚,仍在原居住地生活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依法享有土地相关收益。

此次纠纷圆满化解,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合法财产权益。下一步,曾溪司法所将持续筑牢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加大惠农法律政策宣传力度,引导群众遇事找法、遇事找调解,从源头防范同类矛盾发生。

【法治石泉提醒|离婚后的承包地与惠农补贴,记住这3条】

1. 离婚不离村,承包地不得收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妇女离婚、仍在原居住地生活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依法享有土地相关收益。户口和承包权益不因离婚自动消失。

2. 补贴发放账户,要跟实际权益人一致

耕地、公益林等惠农补贴若仍登记在他人账户,应尽早申请变更(可请村委会协助办理)。本案除当面结清以往收益外,还把账户变更一并定了,才真正断了后续争议。

3. 邻里积怨别拖,先找调解

同住一院、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可向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司法所提供业务指导。自愿达成的调解协议,比反复争执、对簿公堂更省事,也不伤邻里情面。

也给正在分割财产的提个醒:离婚时别只分房子和存款——承包地、公益林、各类惠农补贴的归属和发放账户,要一并厘清、及时办变更。很多农村离婚后多年的“糊涂账”,根子就在这儿。

来源:石泉县司法局


作者:张立辉

责编:李芬兰

编辑:牛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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