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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台区法院:法理交融,算清抚养费的“糊涂账”

来源:卓越陕西网|发布时间:2025-08-190

8月15日,汉台区法院七里法庭审结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原被告双方在法庭的调解下协商一致,矛盾纠纷得到妥善化解。

张某(男)与陈某(女)经人介绍后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后因夫妻感情不和双方矛盾日益加剧,张某遂将陈某诉至法院请求离婚。2023年6月经汉台区法院家事审判庭调解,双方同意离婚,约定孩子由张某抚养,陈某不承担抚养费。同年7月,张某因外出务工,便请求陈某帮忙代养孩子,双方签订了一份抚养协议,约定孩子暂由陈某代养至一年级,张某每月向陈某支付800元抚养费。后陈某提出孩子逐渐长大,生活开支不断增加,要求张某提高每月抚养费标准,张某对此表示不同意。多次协商未果后,陈某将张某诉至法院,请求其增加抚养费。

七里法庭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耐心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和诉求,全面了解了纠纷发生的背景和经过,同时实地走访陈某所在村委会了解其家庭生活情况。考虑到孩子尚年幼,为妥善化解纠纷避免矛盾激化,承办法官及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一方面详细解释相关法律规定,明确指出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定的,不因婚姻关系解除或协议约定而免除;一方面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引导双方充分考虑对方的实际困难,共同承担起抚养责任。

经过承办法官深入融合法理、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孩子由张某负责抚养,张某一次性向陈某补偿抚养费5000元。陈某积极配合张某抚养孩子。双方承诺,将竭尽全力共同为孩子营造一个温馨、健康的成长环境。(王佳瑶)


责编:张富民

编辑:武义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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