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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台区法院:现场对账“钥匙”巧解买卖纠纷“门锁”

来源:卓越陕西网|发布时间:2026-07-170

近日,汉台区法院在审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承办法官摒弃“坐堂问案”的传统模式,将货物仓库变为“调解室”,通过现场清点、监督核对、当场交付促成双方解开心结、握手言和。

张某长期从事锁具销售业务,李某多次从张某处购买智能锁,二人建立较为固定的合作关系。后因双方仅口头约定未签订书面合同,在结算时对账目单金额产生争议,李某便一直未支付剩余货款及安装服务费。张某多次催讨未果,便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李某支付拖欠的智能锁货款、安装费及利息共计32919.22元。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马宝军在仔细梳理案卷材料后发现,本案的争议焦点并非是单纯的货款金额,而是交织着商品售后期限、锁具样品权属等多个问题。若简单就案判案,不但不能实质化解矛盾纠纷、造成矛盾激化,更会引发后续衍生诉讼、增加当事人诉累。为此,承办法官决定以调解为优先路径,力求从根源上修复双方关系。

调解中,承办法官围绕《民法典》中买卖合同相关规定,向被告李某详细释明拖欠货款可能额外承担逾期利息、诉讼费用等法律后果,同时逐项核对产品售后时间明细,消除其对于“付款后无人维修”的顾虑;结合被告李某实际经营困难,向原告张某客观分析其现实偿付能力,引导张某适当宽限付款时间,平衡债权实现与实际履行之间的关系。经多轮对账、逐项核对,原被告双方对欠款总额及售后期限问题达成一致,调解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然而,就在即将签署调解协议时,双方就留存在被告处的智能锁样品的数量产生争执,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原本缓和的关系一下又紧张起来,看上去只是几个门锁样品的差异却实实在在成了两个人的“心结”。承办法官意识到,仅凭书面清单和各自陈述无法弥合实物数量上的根本分歧,必须突破“纸面断案”的局限到纠纷现场实地核实。时值盛夏,承办法官与书记员克服高温天气,前往被告李某库房,对所有智能锁样品逐一清点,逐项核验型号与数量。面对现场实物清点结果,双方争议焦点迎刃而解,被告李某当场将10件样品全部退还。最终,双方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被告李某确认欠付智能锁货款24630元并于2026年年底前一次性付清;智能锁售后时间截止2026年9月30日,原告张某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这么热的天,咱们法院的工作人员上门来帮我们解决问题,这笔糊涂账今天终于算清了,你们辛苦了!”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确认后,异口同声地向法官干警表示了感谢。该案从庭审中的证据比对转向现场实物清点,以“看得见”的公正打破“说不清”的僵局。承办法官灵活施策、实地清点对账,将调解贯穿于诉讼全过程,既依法保障债权人权益,又兼顾债务人实际困难,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樊榕)


责编:马宸翔

编辑:吴宇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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