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强化行政机关依法行政,6月26日,南郑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工伤认定案件,区政府各部门30余名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参与旁听,“零距离”接受法治教育。
庭审中,原告某企业不服区人社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诉请法院撤销该行政行为。合议庭围绕“是否构成劳动关系、工伤认定事实是否清楚、程序是否合法”等焦点展开调查,原、被告及其委托律师就证据举证、质证,法律适用问题展开激烈辩论。
原告用人单位以已与本案第三人员工签订《劳务合同》为由,主张双方是劳务关系,不构成劳动关系,故不应认定为工伤。被告人社局及第三人辩称该《劳务合同》虽名为“劳务合同”,但合同内容符合劳动合同的构成要件,加之向法庭提交的工资表、考勤表,第三人人事、财务完全受原告公司控制,可以认定双方构成事实劳动关系。审判长当庭释法,清晰阐释了行政机关工伤认定过程中的审查要点。
“通过旁听,我们更加直观地认识到行政执法过程中应当注意事实审查的严谨性、程序的规范性”,区司法局负责人表示,将以此为鉴,在今后工作中强化审查的规范性、避免程序瑕疵,下一步将开展专题培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南郑法院杨庭长介绍,此次旁听活动旨在通过司法审判倒逼行政执法规范化,既彰显了司法对行政权的监督功能,又通过良性互动推动源头治理,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行政审判领域的生动体现。(供稿:岳媛 朱雨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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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阿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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